根据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规定下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在安踏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和开曼群岛的适用法律所容许下,本公司已采用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附注1)之安排。本公司将透过本公司网站ir.anta.com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以电子方式向其股东发布其未来的公司通讯,以代替印刷版。

本公司将不会单独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附注2)除外)。本公司将仅根据股东的要求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除外)的印刷版。

对于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本公司将通过电子邮件以电子形式单独发送给股东。如果本公司没有股东的有效电子联系方式(即电子邮件地址),本公司将以邮寄方式向该股东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印刷版。

根据本公司现有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将于公司通讯刊发当日以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仅限本公司没有该股东的有效电子邮件地址)向股东发送中文及英文版刊发公司通讯的通知。当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作出任何必要的修订并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生效后,本公司于日后将停止向股东发送刊发该等公司通讯的通知,本公司亦不会就该终止而发送进一步通知。

详情请参阅以下致登记股东及非登记股东的通知函。



    Notes:
  • 公司通讯」具有《上市规则》第1.01条所界定的涵义,即指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的持有人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文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 董事会报告、年度账目连同核数师报告以及(如适用)其财务摘要报告; (b) 中期报告及(如适用)其中期报告摘要; (c) 会议通告; (d) 上市文件; (e) 通函;及 (f) 委派代表书。
  • 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指任何涉及要求本公司股东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有关股东权利的公司通讯